现年40岁的犯罪嫌疑人王某,系河南省商丘市无业人员,具有初中文化程度,虽然身强力壮,却不愿靠诚实劳动自食其力,公然把发财的目光盯在倒卖棉农赴新疆摘棉期间紧俏的火车票上。经初步查明:2008年9月5日16时许,即大批豫东地区开赴新疆高峰之际,被告人王某窜至商丘火车站附近的某招待所内,将2008年9月6日商丘开往乌鲁木齐1045次列车的火车票,每张票面价值160元,每张竟加价100元,以每张260元的价格卖给旅客宋某22张,上述22张火车票共计价值5720元,从中非法获利达2200元。当旅客宋某拿到上述车票正在车站广场上查点时,恰好被巡视到此铁路便衣刑警看到,当得知该旅客是花高价从票贩子手中买的,当即带着宋某,不失时机地将正庆幸得手、洋洋得意的犯罪嫌疑人王某抓获。犯罪嫌疑人王某的行为触犯刑法第227条规定,涉嫌倒卖车票罪。
目前,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。
上一篇:自9月16日起大连火车站火车票预售期调整为10天 下一篇:10日内车票都能买到 |